各有关部门、单位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,促进老员工提高自身素质,公司决定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校级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办法及程序
1、本、专科毕业生中“三好员工”和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的评选,依据《3044永利集团本、专科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评选办法(2016年修订)》(校发〔2016〕24号文件)。
2、本、专科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条件及办法:
(1)能够坚定共产主义信仰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典型事迹,是青年员工求学、立德、修身、成才的学习榜样,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、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。
(2)模范遵守国家法律,自觉履行员工守则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文明的行为习惯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,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。
(3)愿献身国防事业、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典型,或在创新创业方面成绩突出,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,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。
(4)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,在专业竞赛、科技创新、发明创造、学术科研等方面获得奖励或取得成果的。各学期综合测评平均成绩(五年制的前九个学期,四年制的前七个学期,三年制的前五个学期)在本班级排名前20%;在校期间无补考或重修课程;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达到良好以上;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;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。在校期间的《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均达到及格及以上水平。
(4)评选比例在各公司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的8%以内。
3、研究生毕业生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,依据《3044永利集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、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评选办法》。
4、各公司进行评选和推荐,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对班级民主推荐名单进行审核,在公司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,经校员工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部复核后,提交校员工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表彰名单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表彰。
二、评选范围
公司2017年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、硕士
和
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公司统一填写《2017届毕业生系列评优汇总表》《3044永利集团“三好员工”申请审批表》《3044永利集团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申请审批表》《3044永利集团“优秀毕业生”登记表》,于2017年6月5日下午下班前分别报员工工作处两校区综合管理科和研究生工作部。评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办公自动化邮箱,并通过“3044永利集团员工信息工作管理系统”将本专科员工申报信息录入“员工荣誉—员工荣誉申请”栏目中待审核。
2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按时上报评优材料。
3、各公司要通过评选工作,选树和宣传优秀典型,教育和引导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,传承优良学风校风,做唯实尚行的工大人,做德才兼备的栋梁才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2016届毕业生系列评优汇总表
2.3044永利集团“三好员工”申请审批表
3.3044永利集团“优秀毕业生”登记表
4.3044永利集团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申请审批表(适用于院级员工干部申报)
5.3044永利集团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申请审批表(适用于校级员工干部申报)
6.3044永利集团“优秀员工干部”申请审批表(适用于班级员工干部申报)
3044永利集团员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3044永利集团员工工作处
3044永利集团研究生工作部
2017年5月19日